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84

BE84.在马太福音

BE84.在马太福音中这么说:人子对左边的山羊说、离开我、因为我饿了、你们不给我吃、渴了、你们不给我喝、我作客旅、你们不留我住、我赤身露体、你们不给我穿、我病了、我在监里、你们不来看顾我、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(马太福音25:41-43,46)。明显看出,这里的山羊与绵羊与但以理书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代表同样的人群。山羊代表当今固执于唯信称义者,可从以下事实看出:被列举出来与绵羊相关的那些義行,他们都做了;当同样的行为论到山羊时,就说他们没做到,因此他们受罚。当今固执于唯信称义者忽视行为,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之中的有拯救或教会的任何东西。当義被这样除去,由義而来的好行为不再被人记起,再没有做出任何努力从十诫之法回想起它们。在宗教中有个普遍规则:任何人只要不意欲良善,并因此不行善,他就会意欲邪恶,并因此作恶;反之亦然,人只要不意欲邪恶,并因此不作恶,他就会意欲良善,并因此行善。后者是“绵羊”,前者是“山羊”。偌若所有恶人在那里被象征为“山羊”,取代他们未做的那些義行,他们所作诸恶恐怕就被明确列举出来了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49

Faith49.在圣

(七)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

Faith49.在圣言中,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,以及人名和地名,都表示教会事物。教会本身由“以色列”和“犹大”来表示,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;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,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,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。随着时间推移,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: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,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。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,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。在圣言中,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“巴比伦”来表示,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“非利士”来表示。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,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。属于非利士的,是那些处于信,未处于仁的人。

最后的审判(续) #14

14.在我早先《最后

三、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

14.在我早先《最后的审判》一书(53–64节)中,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,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(50–51节)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,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,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,在那里按国籍排列(48节),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,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,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。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,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,敬拜主,因而享有最大光明。从显为太阳的主(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)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,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,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。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,它进入人的理解力,直到这种程度: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。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,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。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。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,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》(104-113节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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